百年南大已全面开启“江西底色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人才是第一资源,学校需要杰出的您加盟。携手南大,广聚英才,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在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中不断呈现“南昌大学前景无限”的新图景!
南昌大学正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坚持人才强校核心战略,面向海内外提供杰出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优秀人才四种类型的岗位,支持学科一流发展,为服务教育强国和科教强省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昌大学诚邀您的加盟
01引进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27日之后出生);杰出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学科方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02招聘人才类型
一、杰出人才
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不限;具有很强学术领导力,在所在领域内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开创性成果、突出的学术贡献;具有组织、策划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的经验,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上具备突出的统筹规划能力;对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战略科学家规划能力,能够领导相关学科群保持或赶超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二、学科领军人才
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不限;具有较强学术组织力,在所在学科内取得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有影响力的成果、较好的学术成就;学术思想活跃,对学科发展具有创造性构想,能够带领所在学科进入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学科前沿领域冲击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三、学科方向带头人
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不限;具有较强团队组织力,在所在学科(专业)方向取得重要的代表性成果,具有较好的学术竞争力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做好学科方向发展规划的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四、学科优秀人才
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不限;具有较强学术能力,在本学科内具有影响力的代表性成果;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支持本学科保持或冲击国内先进水平的潜力。一般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后(2年及以上)经历,并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具备冲击国家级青年人才的潜力。新聘人员和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准聘期为6年,通过聘期考核签订续聘合同。
04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以上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
05薪资及各类待遇
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丰厚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高水平的实验平台及科研环境,具体一人一议;提供人才住房一套或购房补贴,妥善安排配偶工作,为子女提供幼儿园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06招聘程序
本招聘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应聘者将《南昌大学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荐表(2026年新版)》《南昌大学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详细个人简历、有关业绩材料及三封推荐信一道制成压缩包后发送至各学院联系人邮箱,每个压缩包大小不宜超过5M;
2.投送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学院及具体岗位(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博士后+某专业+应聘XX学院学科优秀人才岗位);
3.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学校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者教学科研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为百分制,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地址/联系方式:07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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